自我請願暴力侵害婦女法 (VAWA)

《暴力侵害婦女法》(VAWA) 允許虐待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在某些情況下申請在美國永久居留。 有資格獲得 自我請願,自訴人應該被美國公民或案件中的合法永久居民或配偶或子女虐待。 有幾種符合條件的濫用,將在下面討論。

我被我的配偶虐待,我可以在 VAWA 下申請嗎?

如果你被你的配偶虐待,你可以 自我請願 通過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提交 I-360 申請來獲得永久居留權。 國會於 1996 年在最初的《暴力侵害婦女法》中確立了這種自我請願的能力。 自我申請過程很簡單,由服務局的一個特別部門裁決 佛蒙特州服務中心. 一旦獲得批准,自訴人可以申請 身份調整, 如果簽證號碼可用。

我未經檢查進入美國,我還可以申請嗎?

是的。 法律允許您申請 身份調整,即使您未經檢查就進入了。

我應該記錄什麼類型的濫用?

我們已經使用多種形式的虐待成功地根據《暴力侵害婦女法》(VAWA)申請客戶 自我請願 程序。 一些形式的虐待包括:

  • 虐待移民的配偶拒絕申請移民福利或威脅要打電話給當局報告移民。
  • 施虐者的配偶偷竊或強迫移民贈送金錢或資產的財務虐待。
  • 心理或情感虐待,虐待配偶叫移民名字或阻止移民享受生活

其他形式的濫用也可能適用於某些情況。

我應該在申請中包含什麼類型的證據?

您可以在請願書中加入大量證據。 我們通常包括的一些證據包括:

  • 結婚證和離婚證
  • 婚姻真實性質的證據
  • 自訴人良好品德的證明
  • 虐待證據,包括心理報告
  • 家庭暴力禁令的證據

我可以在我的請願書中包括我的孩子嗎?

是的。 如果您有任何 25 歲以下的孩子,他們可以包括在 自我請願.

我在遣返程序中,我還能申請嗎?

是的。 你可以 自我請願 通過上述過程,或根據《暴力侵害婦女法》(VAWA) 獲得取消驅逐的特殊規則。

我的信息會保密嗎?

是的。 對於洩露與受虐配偶或子女有關的任何機密信息,法律規定了嚴厲的處罰。

我什麼時候可以申請 身份調整?

您可以提交 I-485 表格 身份調整 如果您遭到美國公民的毆打,請與您最初的 I-360 申請一起申請。

我和我的配偶離婚了,我該怎麼辦?

即使您在兩年內與配偶離婚,您仍然可以使用 VAWA 申請調整。

立即致電我們討論您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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