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簽證
H1-B 分類是為從事特殊職業的移民保留的。 移民必須臨時來美國。 簽證持有人可能有移民意圖,這不會取消他們的資格 永久居留權. 我們將在下面討論 H-1B 簽證。
專業職業的定義:
專業職業被定義為需要學士學位的職業。 移民必須應用高度專業化的理論和實踐知識體系。 該職位必須滿足以下四個條件之一:
- 學士學位或更高學位或同等學歷通常是該職位的最低要求。
- 學位要求在行業中很常見。
- 雇主通常需要學位或同等學歷。
- 具體職責是如此具體和復雜,以至於這些職責與獲得學位有關。
如果一個人在該領域具有同等經驗,他或她仍然可以申請 H-1B 簽證。 兩年的經驗相當於一年的教育。
勞動條件申請:
在雇主提交請願書之前,它必須從勞工部獲得勞工條件申請 (LCA)。 LCA 證明 H-1B 持有人必須獲得的工資。 僱員的工資必須至少為當地的現行工資。
H-1B 上限:
具有學士學位的申請人的簽證上限為 65,000。 還有20,000個簽證可供擁有碩士學位的申請人使用。 近年來,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收到的申請比現有簽證多三倍或多倍。 該處建立了一個抽籤系統來選擇獲得簽證號碼的申請人。一般資料:
有幾份請願書不受上限限制。 持有該分類的申請人免於上限。 獲得住院醫師計劃豁免的醫師也可豁免。 具有研究計劃的高等教育機構和與政府實體有關聯的非營利學校的就業機會的申請人也可豁免。
時長限制:
H-1B 申請最長可獲批 3 年,但不得超過 LCA 的有效期。 H-1B 簽證的最長期限為六年,這意味著使用了六年的人必須離開美國,除非他或她有資格獲得例外。 例外情況包括那些是已獲批准的 I-140 移民簽證申請受益人的申請人。
時效期不適用於在美國臨時逗留(少於六個月)的工人。 H-4 身份持有人可能不會獲得超過六年的延期,但可以將身份更改為 H-1B,因為在 H-4 身份中花費的時間不計入六年。
家庭成員(H-4):
H-1B 簽證持有人的家庭成員獲得 H-4 身份。 如上所述,六年限制不適用於他們。 他們可能會在處於該狀態時獲得就業許可。
獲得H-1B簽證的程序:
任何與 H-1B 身份有關的申請必須使用 I-129 表格提交。 雇主必須在申請中附上 H 身份補充。 雇主必須支付 USCIS 費用,並且必須在批准後 30 天內支付現行工資。 政府費用包括申請費、欺詐費以及 750 美元或 1500 美元的費用,具體取決於其僱用的員工人數。 持有 H-1B 身份的僱員可以轉移雇主。 但是,如果沒有新雇主的單獨申請,該僱員不得為多個雇主工作。 一旦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收到請願書,僱員就可以開始為新雇主工作。
有關 H-1B 申請的問題,請致電美國夢™ 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