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計劃
律師艾哈邁德·亞克贊 (Ahmad Yakzan) 曾代表幾個人尋求獲得他們的 永久居留權 通過 EB-5 就業創造計劃。 EB-5 計劃由國會於 1990 年創建,旨在刺激美國經濟。 投資可以是獨立的直接投資,也可以是通過國家批准的區域中心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投資金額因投資地點而異。 投資目標就業區 (TEA) 需要投資 500,000 美元,該地區定義為失業率高或農村地區。 在這些領域之外的投資需要 1,000,000 美元。 TEA 是指失業率至少達到全國失業率 150% 的地區,農村地區被定義為任何城市以外的人口為 20,000 的地區。 投資者收益有條件 永久居留權 兩年,如果投資者證明投資創造了 10 個符合條件的工作崗位,則條件將被取消。
區域中心:
區域中心是政府批准的投資中心,可以接收感興趣的投資者的投資資金。 這些區域中心的集中程度各不相同,幾乎涵蓋了美國的所有興趣領域和州。 投資金額因地點而異。 律師 Ahmad Yakzan 可以幫助感興趣的投資者找到合適的區域中心,這些中心已經代表投資者成功提交了申請。 律師 Ahmad Yakzan 不會就個別中心提供投資建議,但有願意進行此類分析的合作夥伴。 有關各州的區域中心列表,您可以訪問此 鏈接.
直接投資:
個人投資者如果想對自己的投資有更多的控制,也可以將他們的資金直接投資於自己的公司。 直接投資中的投資包括商業房地產、庫存和運營資本等。 直接投資者必須滿足上述有關數量、地點和創造就業機會的相同要求。 如上所述,直接投資非常適合希望對自己的投資有更多控制權的個人。 Ahmad Yakzan 律師已通過 EB-5 計劃下的直接投資幫助數人獲得永久居留權。
投資者還必須滿足其他幾項要求,例如資金的合法來源,並且必須通過具體的商業計劃證明他們的投資是可行的,該計劃表明投資的可行性和創造所需數量的就業機會的潛力。 個人必須在獲得有條件居留權 2 年後申請取消其居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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