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簽證
美國夢™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Ahmad Yakzan 是您的 E簽證律師 在佛羅里達州聖彼得和坦帕。 E 簽證是尋求較低投資金額的國際貿易商和國際投資者的絕佳選擇。 E 簽證對來自某些與美國有條約的國家的國際貿易商和投資者開放。 其中一些條約需要一定數量的投資,而且期限有限。 聘請像 Ahmad Yakzan 律師這樣的電子簽證律師會增加您提交簽證並獲得服務批准的機會。
以下國家的國民可以申請 E 簽證:
- 阿爾巴尼亞
- Argentina
- 亞美尼亞
- 澳洲
- 奧地利
- 阿塞拜疆
- 巴林
- 孟加拉
- 比利時
- 玻利維亞
- 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
- 文萊
- 保加利亞
- 喀麥隆
- Canada
- 智利
- 中國(台灣)
- 哥倫比亞
- 剛果(布)
- 剛果(金)
- 哥斯達黎加
- 克羅地亞
- 捷克共和國
- Danmark
- 厄瓜多爾
- 埃及
- 愛沙尼亞
- 埃塞俄比亞
- 芬蘭
- 法國
- 格魯吉亞
- 德國
- 希臘
- 格林納達
- 洪都拉斯
- 伊朗
- 愛爾蘭
- 以色列
- 意大利
- 牙買加
- 日本
- 約旦
- 哈薩克斯坦
- 韓國(南部)
- 科索沃
- 吉爾吉斯斯坦
- 拉脫維亞
- 利比里亞
- 立陶宛
- 盧森堡
- 馬其頓
- 墨西哥
- 摩爾多瓦
- 蒙古
- 黑山
- 摩洛哥
- 荷蘭
- 挪威
- 阿曼
- 巴基斯坦
- 巴拿馬
- 巴拉圭
- 菲律賓
- 波蘭
- 羅馬尼亞
- 塞內加爾
- 塞爾維亞
- 新加坡
- 斯洛伐克共和國
- 斯洛文尼亞
- 西班牙
- 斯里蘭卡
- 蘇里南
- 瑞典
- 瑞士
- 泰國
- 多哥
-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 突尼斯
- 土耳其
- 烏克蘭
- 英國
- 南斯拉夫
E 簽證要求
E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 必須進入美國
- 基於友好、通商和航海條約或其他安排
- 此人必須出於以下原因進入美國:
- 僅進行大量國際貿易(E-1 條約貿易商)
- 僅發展和指導投資者已經或正在投資的條約企業的運營(E-2條約投資者)
- 作為來自 E-1 或 E-2 條約國的關鍵僱員
- 作為條約國民持有至少 50% 股份的企業的主要行政人員和雇主
- 上述個人之一的受撫養人
E 簽證持有人必須證明他將在特定時期來美國。 必須有離開的意圖,僅此而已。 簽證持有人不能僅僅因為獲得批准而被拒絕 移民簽證申請. 如上所述,一些條約有一些其他條約沒有包括的要求。 申請人必須提交商業計劃書。 E 簽證持有人可以通過在身份調整申請中加入 I-508 表格來調整身份,以放棄任何條約保護。
E 條約企業的國籍
作為 E 條約投資者或貿易商進入美國的人是條約企業的國民。 在僱員情況下,僱員和條約企業必須來自同一個條約國家。 註冊國家與申請無關。 重要的是交易者或投資者的國籍。 合法永久居民可能不計入國籍。 用於進入美國的國籍是申請時使用的國籍。 例如,具有委內瑞拉和意大利雙重國籍的人如果使用委內瑞拉護照入境,則可能無法申請 E 簽證。
國際貿易商 E-1 簽證
E-1 簽證適用於條約國家的國民,如果他們符合以下標準:
- 他必須證明這種款待存在
- 他擁有條約國的國籍
- 根據《移民和國籍法》,這些活動構成貿易
- 貿易量很大,是在美國和條約國之間
- E-1身份終止後申請人必須離開美國
貿易被定義為美國與貿易商為其國民的條約國家之間的國際貨物交換。 商品可以是有形和無形的商品和服務。 交易還必須是持續存在的,並且申請人必須證明它是在申請時進行的。
貿易還必須主要在美國和條約國之間進行。 貿易公司的員工可以是新員工,不必與公司合作,但必須是條約國民。
E-2 條約投資者要求
E-2 簽證類別適用於符合以下要求的條約國家國民:
- 必須證明條約存在
- 擁有國籍的個人或企業
- 申請人已投資或正在投資條約企業
- 條約企業是真實的和經營的
- 投資巨大
- 申請人將發展和控制企業
- 該員工必須是必不可少的員工
- 申請人打算在分類結束後離開美國
條約企業的國籍由條約國家控制的庫存百分比決定。 如果投資者控制企業,則擁有企業 50% 的所有權就足夠了。 投資資金必須處於風險之中。 它們可以通過貸款獲得,但不得以企業資產為擔保。 資金還必須不可撤銷地用於企業。
投資者還必須證明資金是通過合法途徑獲得的。 如上所述,它可以來自貸款、禮物、繼承或任何其他合法來源。 為條約企業支付的租金可計入投資。 投資還可以包括使用公平市場價值的知識產權。 被動投資無法計算在內。
投資也必須是可觀的,這意味著投資金額必須足以經營企業。 政府使用比例測試。 換句話說,對一家價值低於 100 美元的小公司進行 100,000% 的投資是非常可觀的。 或者,對一家價值 10 萬美元的企業投資較小的金額也可能很大。
企業可能不是邊際。 邊際企業是指目前或未來沒有能力為投資者及其家人的最低生活創造足夠收入的企業。 投資者必須表明他的企業將擴大就業機會,產生其他收入來源,該企業將產生比謀生收入多得多的收入,並且投資者不會簡單地作為熟練或非熟練工人工作。
他還必須指導和發展企業。 投資者不得作為技術工人在市場上直接競爭。 他必須在條約企業中擁有控股權益。 此要求不適用於員工。
E-1、E-2企業員工
E企業可以聘用員工並授予E級員工。 企業可以同時為高管、主管和重要員工申請。
執行官主要是執行官,反對其工作附帶或附帶執行官的人。 高管必須擁有決定政策、解僱員工、監督公司主要部分的巨大權力,具有執行技能和經驗,或者必須在公司中擔任主要角色。
非監管員工必須是企業運營必不可少的。
E簽證持有人的家庭
E簽證持有人的家庭成員可能被歸類為E簽證持有人。 他們的國籍無關緊要。 E-2簽證持有人的配偶可以獲得就業授權卡。 就業許可可授予兩年。 此外,兒童可能無法就業,但可以在不改變身份的情況下上學。
獲得E簽證的程序
在美國的申請人可以通過使用 I-129 表格提交申請來提交身份變更。 申請人也可以使用 DS-160 在其所在國家的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
立即致電您的 E 簽證律師 Ahmad Yakzan,討論您的選擇。
美國夢™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Ahmad Yakzan 是您的 E簽證律師 在佛羅里達州聖彼得和坦帕。 E 簽證是尋求較低投資金額的國際貿易商和國際投資者的絕佳選擇。 E 簽證對來自某些與美國有條約的國家的國際貿易商和投資者開放。 其中一些條約需要一定數量的投資,而且期限有限。 聘請像 Ahmad Yakzan 律師這樣的電子簽證律師會增加您提交簽證並獲得服務批准的機會。
以下國家的國民可以申請 E 簽證:
- 阿爾巴尼亞
- Argentina
- 亞美尼亞
- 澳洲
- 奧地利
- 阿塞拜疆
- 巴林
- 孟加拉
- 比利時
- 玻利維亞
- 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
- 文萊
- 保加利亞
- 喀麥隆
- Canada
- 智利
- 中國(台灣)
- 哥倫比亞
- 剛果(布)
- 剛果(金)
- 哥斯達黎加
- 克羅地亞
- 捷克共和國
- Danmark
- 厄瓜多爾
- 埃及
- 愛沙尼亞
- 埃塞俄比亞
- 芬蘭
- 法國
- 格魯吉亞
- 德國
- 希臘
- 格林納達
- 洪都拉斯
- 伊朗
- 愛爾蘭
- 以色列
- 意大利
- 牙買加
- 日本
- 約旦
- 哈薩克斯坦
- 韓國(南部)
- 科索沃
- 吉爾吉斯斯坦
- 拉脫維亞
- 利比里亞
- 立陶宛
- 盧森堡
- 馬其頓
- 墨西哥
- 摩爾多瓦
- 蒙古
- 黑山
- 摩洛哥
- 荷蘭
- 挪威
- 阿曼
- 巴基斯坦
- 巴拿馬
- 巴拉圭
- 菲律賓
- 波蘭
- 羅馬尼亞
- 塞內加爾
- 塞爾維亞
- 新加坡
- 斯洛伐克共和國
- 斯洛文尼亞
- 西班牙
- 斯里蘭卡
- 蘇里南
- 瑞典
- 瑞士
- 泰國
- 多哥
-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 突尼斯
- 土耳其
- 烏克蘭
- 英國
- 南斯拉夫
E 簽證要求
E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 必須進入美國
- 基於友好、通商和航海條約或其他安排
- 此人必須出於以下原因進入美國:
- 僅進行大量國際貿易(E-1 條約貿易商)
- 僅發展和指導投資者已經或正在投資的條約企業的運營(E-2條約投資者)
- 作為來自 E-1 或 E-2 條約國的關鍵僱員
- 作為條約國民持有至少 50% 股份的企業的主要行政人員和雇主
- 上述個人之一的受撫養人
E 簽證持有人必須證明他將在特定時期來美國。 必須有離開的意圖,僅此而已。 簽證持有人不能僅僅因為獲得批准而被拒絕 移民簽證申請. 如上所述,一些條約有一些其他條約沒有包括的要求。 申請人必須提交商業計劃書。 E 簽證持有人可以通過在身份調整申請中加入 I-508 表格來調整身份,以放棄任何條約保護。
E 條約企業的國籍
作為 E 條約投資者或貿易商進入美國的人是條約企業的國民。 在僱員情況下,僱員和條約企業必須來自同一個條約國家。 註冊國家與申請無關。 重要的是交易者或投資者的國籍。 合法永久居民可能不計入國籍。 用於進入美國的國籍是申請時使用的國籍。 例如,具有委內瑞拉和意大利雙重國籍的人如果使用委內瑞拉護照入境,則可能無法申請 E 簽證。
國際貿易商 E-1 簽證
E-1 簽證適用於條約國家的國民,如果他們符合以下標準:
- 他必須證明這種款待存在
- 他擁有條約國的國籍
- 根據《移民和國籍法》,這些活動構成貿易
- 貿易量很大,是在美國和條約國之間
- E-1身份終止後申請人必須離開美國
貿易被定義為美國與貿易商為其國民的條約國家之間的國際貨物交換。 商品可以是有形和無形的商品和服務。 交易還必須是持續存在的,並且申請人必須證明它是在申請時進行的。
貿易還必須主要在美國和條約國之間進行。 貿易公司的員工可以是新員工,不必與公司合作,但必須是條約國民。
E-2 條約投資者要求
E-2 簽證類別適用於符合以下要求的條約國家國民:
- 必須證明條約存在
- 擁有國籍的個人或企業
- 申請人已投資或正在投資條約企業
- 條約企業是真實的和經營的
- 投資巨大
- 申請人將發展和控制企業
- 該員工必須是必不可少的員工
- 申請人打算在分類結束後離開美國
條約企業的國籍由條約國家控制的庫存百分比決定。 如果投資者控制企業,則擁有企業 50% 的所有權就足夠了。 投資資金必須處於風險之中。 它們可以通過貸款獲得,但不得以企業資產為擔保。 資金還必須不可撤銷地用於企業。
投資者還必須證明資金是通過合法途徑獲得的。 如上所述,它可以來自貸款、禮物、繼承或任何其他合法來源。 為條約企業支付的租金可計入投資。 投資還可以包括使用公平市場價值的知識產權。 被動投資無法計算在內。
投資也必須是可觀的,這意味著投資金額必須足以經營企業。 政府使用比例測試。 換句話說,對一家價值低於 100 美元的小公司進行 100,000% 的投資是非常可觀的。 或者,對一家價值 10 萬美元的企業投資較小的金額也可能很大。
企業可能不是邊際。 邊際企業是指目前或未來沒有能力為投資者及其家人的最低生活創造足夠收入的企業。 投資者必須表明他的企業將擴大就業機會,產生其他收入來源,該企業將產生比謀生收入多得多的收入,並且投資者不會簡單地作為熟練或非熟練工人工作。
他還必須指導和發展企業。 投資者不得作為技術工人在市場上直接競爭。 他必須在條約企業中擁有控股權益。 此要求不適用於員工。
E-1、E-2企業員工
E企業可以聘用員工並授予E級員工。 企業可以同時為高管、主管和重要員工申請。
執行官主要是執行官,反對其工作附帶或附帶執行官的人。 高管必須擁有決定政策、解僱員工、監督公司主要部分的巨大權力,具有執行技能和經驗,或者必須在公司中擔任主要角色。
非監管員工必須是企業運營必不可少的。
E簽證持有人的家庭
E簽證持有人的家庭成員可能被歸類為E簽證持有人。 他們的國籍無關緊要。 E-2簽證持有人的配偶可以獲得就業授權卡。 就業許可可授予兩年。 此外,兒童可能無法就業,但可以在不改變身份的情況下上學。
獲得E簽證的程序
在美國的申請人可以通過使用 I-129 表格提交申請來提交身份變更。 申請人也可以使用 DS-160 在其所在國家的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
立即致電您的 E 簽證律師 Ahmad Yakzan,討論您的選擇。